职业规范是对没有国家规范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职业规模内一致的技能方面的要求所拟定的规范。职业规范不得与有关国家规范相冲突。有关职业规范之间应坚持和谐、一致,不得重复。职业规范在相应的国家规范施行后,即行废止。职业规范由职业规范归口部分一致管理。
拟定区域规范一般有利于发挥区域优势,有利于进步当地产品的质量和竞争能力,一起也使规范更契合当地实践,有利于规范的贯彻执行。但区域规范的规模要从严操控,凡有国家规范、专业(部) 规范的不能订当地规范。
(2)企业从属行政区域代号是用区、县称号或工业局、总公司称号的二位汉语拼音字头表明
(3)企业代号由企业定,一般用企业名的汉语拼音字头或英文缩写的三个字母表明。
ISO、IEC、ITU 国际规范代号及国际规范化安排认可作为国际规范的国际职业安排拟定的规范代号。
区域规范是国际某一区域规范化集体经过的规范。区域规范化集体能够由同一地舆规模内的国家所组成,也能够因为政治原因或经济原因而使一些国家组成区域规范化集体。因为区域规范易引起贸易壁垒,因而,现在许多区域规范化集体倾向于不拟定区域规范,区域规范有逐步削弱和削减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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